离婚诉讼材料递交法院后一直未立案,我应该怎
慈溪律师
2025-01-04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一直不去,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被告不去也能查清事实,案件简单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二是如果被告不到庭就没有办法查明真相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手段让其到庭然后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起诉离婚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起诉阶段①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② 法院进行审查;③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答辩阶段①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被告;②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3)开庭审理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最后,法院依照双方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状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及如何分割财产等问题作出判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对方的户口本或居住证明等材料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当然如果方便的话原件要带上,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在离婚纠纷中涉及到财产和抚养权的纠纷,应当提交相关财产情况资料,以及子女抚养状况的说明、抚养能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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